3)第四百三十六章 包围_北宋大相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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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誉诤等的书信来延州,与庞籍议和,但表示“如日之方中,止可顺天西行,安可逆天东下?”仍不肯去帝号。但宋廷还是允许和谈,于是庞籍围绕“僭号”问题,与西夏使臣李文贵反复谈判,但始终没有破裂,双方约定元昊去帝号,才能将其国书转达宋廷。

  庆历三年(1043年,天授礼法延祚六年)正月,元昊派六宅使兼伊州刺史贺从勖携国书出使宋朝,自称为宋帝之子,即“男邦泥定国兀卒曩霄上书父大宋皇帝”。宋廷批准他来开封,并同意册封元昊为夏国主,开放榷场,提供绢、茶等“岁赐”。四月,派签书保安军判官事邵良佐以著作郎头衔出使西夏。七月底,西夏使臣吕你如定、幸舍寮黎等与邵良佐来到开封,宋仁宗在紫宸殿接见了他们。西夏方面提出十一项要求,包括:

  求和;求宋割土;求宋割属户;求至开封贸易;求宋罢修沿边城寨;求宋派朝臣接待夏使;求称男而不称臣(保留“僭号”);求卖青盐;求进奉乾元节(宋仁宗生日)及贺正;求岁赐;求颁誓诏。

  宋朝群臣对元昊的多数要求都反对,尤其是“称男而不称臣”一款。八月,宋朝派大理寺丞张子奭、右侍禁王正伦出使西夏。十二月,元昊又派张延寿出使宋朝。此时元昊面临契丹威胁,遂对宋做出妥协,同意称臣。其后主要围绕岁赐数额展开谈判。庆历四年(1044年,天授礼法延祚七年)五月以后连续派尹舆则、杨守素出使宋朝,敲定条件,九月派杨寿素向宋呈上誓表,遵守和议内容,宋仁宗于十月初二日赐誓诏,标志着庆历和议的达成。

  庆历和议的内容是:元昊去帝号,对宋称臣,宋册封其为夏国主;

  宋给西夏岁赐绢十三万匹,银五万两,茶二万斤,加上乾元节和贺正回赐及仲冬赐时服,合计绢十五万匹、银七万两、茶三万斤,此外西夏国主生日时赏银器二千两,细衣着一千匹,杂帛二千匹作为生日礼物;宋夏战争中双方所掳掠的将校、士兵、民户不再归还对方;

  从此以后,如宋夏双方边境之民逃往对方领土,都不能派兵追击,双方互相归还逃人;宋夏战争中西夏所占领的宋朝领上栲栳、镰刀、南安、承平等地和其他边境蕃汉居住区全部从中间划界;宋夏双方在本国领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。

  庆历和议达成后,宋仁宗于当年十二月派张子奭、张士元为正、副册礼使,封元昊为夏国主,赐金涂银印的“夏国主印”。但此后元昊奉行外王内帝的政策,并且为了撑持一方独尊的皇帝地位,不愿在夏国民众面前用客礼接待宋朝使节,暴露自己对宋朝的臣属地位,将宋朝派来的使臣挡在宥州(今陕西靖边东),设馆安顿,不让他们到夏国都城兴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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