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02章 金万_童养媳之桃李满天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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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最大的。

  不仅拜师早,年纪也最大。

  他拜师时已经十二岁了,而当时秦闻天也不过才十八岁而已,刚刚进入松山书院任教。

  金万以前并不叫金万,而叫金万两,他爹想钱想疯了,给他们兄弟几个取的名字都是这类,他二弟叫金银万,三弟干脆就叫金山了。

  但名字叫得再好也没用,他们家就只是个佃农,还是个连一分地都没有的佃农。

  一年的劳作下来,交去地租,再交丁税,剩下的粮食,年景好时便可以掺着糠吃一年,年景要是不好,除了农忙的那几个月,剩余时间一天只能吃一顿。

  因为营养跟不上,他十二岁时看上去像七八岁,农闲时便要替地主家放牛。

  命运就是一个那么奇怪的东西,那么多放牛的地方,那天他就偏选了牛头山,偏拿定了主意中午不回家,于是他就碰到了一群不会生火却不带奴仆还非要野炊的富家子弟,他被请去帮忙生火,他见他们实在笨拙,就帮着做饭做菜。

  他们则一边添乱一边说些他听不懂的话。

  他胆子一向大,听不懂就问,于是那个温润如谦谦君子一样的人就细细的替他解释,他们说的诗是什么意思,用的典故出于何处。

  他从未听过那些,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一顿干的白米饭,或是白馒头。

  他很喜欢他们说的话,觉得很有道理,可惜他听不懂。

  于是为了听懂,他以后放牛时便特意把牛赶到一所私塾边,把牛栓在那里就偷偷的趴在私塾外的草地上听先生讲课。

  他学了好几首诗,还会背《三字经》,他自以为得意,便特意跑到牛头山去守着那群富家子弟,果然,他又见到了他们,于是他跑去找那青年,将自己会的背了一遍。

  那青年便含笑的拿出一本《三字经》送他,可他又不识字,拿着书也不知道怎么用。

  那青年才发现他只会背,不认字,沉默了半响就道:“向学之心比聪明才智更加难能可贵,孺子可教也。”

  然后便问他愿不愿意跟着他一起读书。

  四十年过去了,金万还能记得自己当时的心动和犹豫,青年并不勉强他,说愿意等他慢慢做决定。

  他是家里的长子,而且他家没钱,怎敢决定读书?

  一个家族倾尽全力才有可能供出一个读书人,那还是有田有产的人家,他家一个家无恒产的佃农凭什么送他去读书?

  所以他没决定去,那青年也不勉强他,却开始教他认字,每隔五天他都会来牛头山教他,不到一年时间他认完了《三字经》里的字,还背了《千字文》。

  然后他便带了礼物去拜访他父母,把他从家里带出来送到了松山书院,他这才开始入学。

  自他读书后的衣裤鞋袜,食宿和笔墨纸砚,书本,束脩的花费全是他出,他教他读书,教他做人,甚至教他如何扶持家族……

  他是他收的十二个弟子中年纪最大的,也是情况最差的,却是他花费的精力最多的。

  金万一直不敢忘了他的老师,自然也不会忘记老师唯一的一双儿女。

  秦家出事时他并没有求情,这些年甚至没往琼州送一封信,一两银。

  但不论是秦信芳还是顾景云都对他很尊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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